通知公告

校园公告

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各院(系)、单位:

寒假期间,请各院(系)、单位认真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校园安全,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:

一、落实安全责任,强化安全意识

按照“三管三必须”和“谁使用、谁负责;谁主管、谁负责”原则,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,做好假期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,强化安全意识,并安排值班制度,防范实验室事故发生。

二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

各院(系)、单位结合前期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,开展一次安全自查,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,建立台账,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。重点对涉及危化品、大功率电气设备、高压高速、放射性等高风险实验室进行全覆盖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。

三、加强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

教学科研需要假期仍继续使用的实验室,应由实验室负责人和所在院(系)审核同意,严禁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实验室和开展实验活动。

使用期间实验室应强化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管理,根据实验内容提前评估风险类别和级别,制定、完善应急预案;应建立人员出入登记、每日安全检查制度。实验人员严格遵守标准操作规程,禁止在实验室加热食品、就餐,或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,  

加强实验室危险物品管理,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购置、存储、使用安全管理,实验室严禁存放超量危化品,并在满足教学科研情况下尽量降低存放量;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应分类、规范存放和处理,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或随意扔弃。


国有资产管理处 

2022年12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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